成都眼鏡店店未獲許可證,向同行供貨美瞳涉嫌非法經營
發布時間:2014-07-25 新聞來源:四川法制報
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俗稱美瞳)的經營和銷售需取得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成都武侯區近日查處了一起無證銷售美瞳的案件,嫌疑人鄭某從2010年底開始給全省和重慶200余家眼鏡店供應銷售美瞳,3年時間銷售額達600多萬元。武侯區檢察院近日將以非法經營罪對鄭某提起公訴。
出租房堆滿美瞳供貨川渝兩百余眼鏡店
去年9月,成都市武侯區食藥監局接到群眾舉報,某中高端眼鏡品牌旗下的一家位于武侯區的分店涉嫌非法經營銷售大量沒有合格標簽的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
武侯警方接案后迅速鎖定供貨方鄭某,并在其位于武侯區跳傘塔一出租房內發現大量疑似偽劣美瞳和帶度數的普通隱形眼鏡。
10月,民警和食藥監局工作人員一起進行了突擊抓捕行動,在該出租房內擋獲鄭某及其3名小工,查獲美瞳等各類隱形眼鏡12萬只。
警方從出租房內搜出一個賬簿,該賬簿顯示,從2010年底開始,鄭某向四川省和重慶市200余家眼鏡店銷售此類隱形眼鏡,3年時間銷售額達600多萬元。
涉嫌非法經營罪七八元美瞳售價上百
鄭某今年35歲,2010年來到成都,之前一直在深圳某公司做韓國某隱形眼鏡品牌代理。她發現隱形眼鏡生產制作成本低,僅僅七八元錢一副,而銷售價很高,基本可以買到幾十到幾百元一對不等,所以才選擇來成都“單干”,從深圳進貨。
于是,從2010年7月開始,鄭某在成都租住的房間內,非法經營美瞳等隱形眼鏡,給全省甚至重慶的眼鏡店供貨。為了拉攏客戶,鄭某還愿意先給眼鏡店送貨,等對方銷售了再來結清貨款。
經過鑒定部門鑒定,被查獲的這12萬只隱形眼鏡雖然沒有生產材質和質量問題,但由于鄭某沒有取得“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因此屬于非法經營。
記者獲悉,武侯區檢察院將以非法經營罪對鄭某提起公訴。該案將是成都市首例因無許可證銷售隱形眼鏡涉嫌犯罪被公訴的案件。
記者調查
銷售稱隱形眼鏡屬“半醫半商”
今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其中,包括“美瞳”在內的隱形眼鏡被定義為第三類醫療器械,商家必須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才可售賣,無證銷售將處最低5萬元罰款。
目前條例實施已有兩月,記者隨機抽查了多位佩戴過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和普通有度數隱形眼鏡的人,他們大多表示并不知道隱形眼鏡屬于醫療器械。
記者之后又走訪了成都春熙路多家眼鏡門店,這些店均有隱形眼鏡銷售。當被問及是否知道它屬于醫療器械,有沒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等問題時,很多銷售人員要么有意回避,要么草率解釋:“這種東西(隱形眼鏡)本來就屬于半醫半商,沒什么問題……”
檢察官說法
將提檢察建議 清查美瞳經營
該案的承辦檢察官吳尚謙表示,從事醫療器械經營活動必須有合適的環境、場地以及檢疫人員等,市場上很多小眼鏡店不具備這樣的條件,無法獲得許可證。
吳尚謙告訴記者,從本案可以看出,鄭某的銷售范圍非常廣,涉及門店多,許多知名品牌也涉及其中。待該案審結后,武侯檢察院會向市食藥監局發出檢察建議,在全市范圍內進行清查,凡是發現非法經營的隱形眼鏡一律查封,并給予行政處罰;數額巨大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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